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12-31来源: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深人社规〔201119号   

各有关单位:

  经市政府同意,自201221日起,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:

  一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:1500/月。

  二、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:13.3/小时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         

         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