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十二家金融社保卡合作银行。金融社保卡发行后,其发行范围内的参保人或单位到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,市社保机构不再受理金融社会保障卡办理。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9:00-12:00,14:0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合作银行包括:
序号 | 银行名称 |
1 |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|
2 |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|
3 |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|
4 |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|
5 |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6 |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7 |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|
8 |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9 |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10 |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11 |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12 |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|
金融社保卡的发卡对象包括各类从业人员、居民、失业人员、离退休人员、高等院校及中小学在园在校学生、深圳户籍的未成年人及学龄前儿童。
制卡申请渠道分为个人办理及单位代办两种。卡申领后与卡相关的业务须由本人申请。
1.数码照片回执。
在深圳新参保人员或当前持有磁条卡的参保人须提供数码照片回执,回执上需填写参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。
目前持有社会保障卡(IC卡)的人员可不提供数码照片回执,默认使用申办人办理IC卡时的照片(如原IC卡照片采集时间超过五年的建议更新,以免因容貌变化影响就医或其他业务的办理)。
2.有效证件。
(1)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(2)港澳台人士需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就业证;
(3)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、有效期内的就业证;
(4)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以及监护证明(如出生证明、户口本)原件、复印件;
(5)代办需要提供委托人于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及委托声明。
首次办理金融社保卡费用由银行承担,后续补换卡工本费用由持卡人承担,工本费用按照原省物价局、财政厅粤价函[2003]167号文中要求为每张20元。